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四十七條及「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八條、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金管證審字第1120386154號) --預告期間: 2024.1.23~2024.3.25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以金管證審字第1120386154號,

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四十七條及「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八條、第十四條、第三十九條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