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 113 年 02 月 19 日,
公告金管銀法字第11302702451號內容: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第二十三條、「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及第三十三條附表六十七、附表六十七之一。
另網站發布「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亦一併提供連結,請卓參。
https://twse-regulation.twse.com.tw/TW/law/DAT08.aspx?FLCODE=FL00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