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證輔字第 1120024262 號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檢送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總則第八點暨新增證券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

發生重大偶發事件之處理通報機制等相關規範,並自 113.01.01起實施,請配合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https://twse-regulation.twse.com.tw/TW/int/DAT01.aspx?FLCODE=FE37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