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於「報名截止日」前,繳納全額課程費用。
課程系列:
會計主管系列
訓練類別:
地區:
台北
課程時數:
6小時
上課日期:
2015/08/07
上課時間:
9:00-16:00(共6小時)(16:10~測驗)
上課地點:
育達科技大學推廣教育部
課程對象:
‧歡迎各界有興趣之人士,適合財務、會計、稽核、管理類人員及高階管理人員 ‧配合「證期局」「銀行局」、「保險局」、「投信投顧公會」內部稽核人員進修時數規定,參訓人員須通過測驗,始核發結業證明。 ‧.配合CIA、CCSA、CGAP、CFSA持續進修辦法,可登錄進修時數。
課程簡介:
介紹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目的及法規內容,藉由理論及案例宣導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合法保障自身及所屬企業之法律權益
課程目標:
一、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一技在身可以謀生,法律在手可以防身,期許學員認識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內容,並於實際案例發生時充分保障自身及所屬企業權益 二、藉由課程說明,達成加強個人資料保護法律風險控管目標
課程大綱:
一、概論﹍個資法與法律風險控管 二、個資法立法緣由 三、國內外重大個資侵害案例 四、外國立法經驗 五、個資法保護核心﹍隱私權 六、個資法之新舊比較 七、個資法之立法目的 八、個資法修正的重要立法意旨﹍1、擴大保護客體2、廣泛適用主體3、增修行為規範4、強化行政監督5、責任內涵提高6、促進民眾參與 九、什麼是個人資料 十、個資保護三大要訣1、當事人同意2、法律授權3、公共利益 十一、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蒐集個資應告知事項 十二、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直接蒐集他人個資告知義務之例外 十三、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非向個資當事人蒐集資料時(間接蒐集)之相關規定 十四、公務機關對個資之蒐集、處理、利用、公告 十五、非公務機關對個資之蒐集、處理、利用 十六、個人資料當事人擁有之權利 十七、個資法的專人保管及安全措施規定 十八、個資法的損害賠償規定 十九、個資法團體訴訟制度 二十、違反個資法之刑事責任 二十一、非公務機關違反個資法之行政責任 二十二、非公務機關負責人之加重責任 二十三、個資法的除外規定 二十四、個資侵害案例實務檢討 二十五、保護個資10大標準實務作法 二十六、因應個資法企業需注意事項 二十七、個資法亟待修正重點 二十八、結語﹍個資維護人人有責
講師(一):
   
課程費用:
非會員:3300 元, 會員:3000 元
報名方式:
報名截止日:
2015/07/31
    報名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