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證上一字第1130024629號
發文機關: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一字第1130024629號
主 旨:本公司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如附件。
依 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19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65758號函。
公告事項:
一、為協助上市公司強化資通安全,本公司業於113年9月13日公告修正「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合先敘明。
二、另為協助上市公司完善其資通安全內控制度,將前開指引重要項目納入「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中,並參考COSO ICSR之5大要素及其列示之17項原則,增訂項目為風險評估RA2.2.6及控制作業CA3.2(9).2~CA3.2(9).2-9,自上市公司評估114年度內控制度有效性時開始適用。
相關附件:公告附件1
https://www.twse.com.tw/zh/announcement/announcement/detail.html?87B4C860C1CC11EFAC832D9568472C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