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證發字第1130383500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發字第1130383500號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12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_view.jsp&dataserno=202408010001&dtable=News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