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調整證券商交割專戶客戶分戶帳之資金運用及規範證券商將企業執行永續經營情形列入自營選股考量,並自 112.01.01 起實施,請各證券商配合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以臺證輔字第 1110022701 號令,

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調整證券商交割專戶客戶分戶帳之資金運用及規範證券商將企業執行永續經營情形列入自營選股考量,並自 112.01.01 起實施,請各證券商配合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https://twse-regulation.twse.com.tw/TW/int/DAT01.aspx?FLCODE=FE36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