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5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110383586號令, 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12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_view.jsp&dataserno=202209050002&dtable=News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