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有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條第2項、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條第2項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條第2項規定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8年7月29日,以金管證審字第1080323028號,

發布有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條第2項、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條第2項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條第2項規定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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