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期貨商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迴轉範圍規定之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以金管證券字第1080321644號, 公告訂定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期貨商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迴轉範圍規定之令。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s_view.jsp&dataserno=2019071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