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8日,以金管銀國字第10702741850號,

公告修正「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s_view.jsp&dataserno=2018110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