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 113001153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25 日

要  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並自 113.07.01 實施

 

主 旨:檢送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如附件,並自 113 年 7 月1 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 明:

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6 月 21 日金管證券字第 1130347310 號函同意照辦。

二、旨揭內容係就其他有關防範發生交易糾紛或詐騙案件之具體作法(CA-11430),優化證券商「善意關懷客戶訪談作業」,暨為加強證券市場防範金融投資詐騙,調整抽選訪談客戶及抽核業務人員人數,爰請配合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正 本:各證券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https://twse-regulation.twse.com.tw/TW/int/DAT01.aspx?FLCODE=FE38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