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臺證輔字第 113000840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5 日

要  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查核明細表,並自公布日起實施

 

主 旨:檢送修正「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查核明細表等如附件,自公布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 明:

一、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5 月 9 日金管證券字第 1130338557 號函同意照辦。

二、旨揭內容係依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於 111 年完成之「證券業資安治理成熟度評估報告」,由本公司、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共同研議後,就風險評鑑管理、通訊作業管理、事件處理策略、新興科技應用、資產分類控制及委外作業管理等面向之相關規範進行修正與強化。

三、請配合修正貴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正 本:各證券商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https://twse-regulation.twse.com.tw/TW/int/DAT01.aspx?FLCODE=FE38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