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有關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6條之2及第37條規定之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3日,以金管證券字第1110384596號令, 訂定有關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6條之2及第37條規定之令。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12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_view.jsp&dataserno=202211030001&dtable=News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