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後「金管會為控管銀行承作不動產貸款風險所採行措施之問與答 」一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0日,以金管銀法字第1100218719號令, 檢送修正後「金管會為控管銀行承作不動產貸款風險所採行措施之問與答 」一份。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12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_view.jsp&dataserno=202207280001&dtable=News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