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四條、第四條之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以金管證審字第1070346946號, 公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四條、第四條之一。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s_view.jsp&dataserno=2018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