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5條第2項有關會計師及專責人員防制洗錢在職訓練之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27日,以金管證審字第1070347060號, 公告訂定「會計師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5條第2項有關會計師及專責人員防制洗錢在職訓練之令。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s_view.jsp&dataserno=2018122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