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延長公開發行公司公告並申報一百零八年一月份營運情形之期限至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五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以金管證審字第1070347989號, 公告延長公開發行公司公告並申報一百零八年一月份營運情形之期限至一百零八年二月十五日。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s_view.jsp&dataserno=201901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