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有關「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之公告格式,自108年1月1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4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3930號, 公告訂定有關「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之公告格式,自108年1月1日生效。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s_view.jsp&dataserno=201812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