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一五一號令,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10726號, 公告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一五一號令,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s_view.jsp&dataserno=20181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