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並自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07285號, 公告廢止「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並自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效。 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88&parentpath=0,3&mcustomize=lawnews_view.jsp&dataserno=20181109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