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於「報名截止日」前,繳納全額課程費用。
課程系列:
內稽專業/董監/公司治理主管
訓練類別:
地區:
台北
課程時數:
6小時
上課日期:
2019/06/18
上課時間:
9:00-16:00(共6小時)(16:05~測驗)
上課地點:
課程對象:
1.歡迎各界有興趣之人士,適合財務、會計、稽核、管理類人員及高階管理人員。
2. 配合「證期局」、「銀行局」、「保險局」、「投信投顧公會」內部稽核人員進修時數規定,參訓人員須通過測驗,始核發結業證明。
3. 配合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 董事/監察人(含獨立) 持續進修規定,可核發學分證明。
4.配合CIA、CCSA、CGAP、CFSA、CRMA持續進修辦法,可登錄持續進修時數。
課程簡介:
別人不一定是對的 守住法律通行無阻。
本課程介紹刑事偵查審判程序及訴訟實務,藉由實際案例宣導如何確保自身及企業法律權益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
一、期許稽核掌握刑事訴訟精義,學習萬一面對刑事案件時能維護自身訴訟權益,進而成為企業的檢察官,完成法規遵循控管法律風險目標。
二、藉由加強法律案例教育,正確掌握自保之道。
三、期待稽核勿為五斗米折腰,跳脫倫理與法律之困境。
課程大綱:
一、刑事偵查審判案例
二、面對刑事偵審程序應有之態度
三、無罪推定原則
四、自由心證不自由
五、辯護制度知多少?
六、拘提被告應合乎要件
七、重要24小時
八、為何遭通緝?避免通緝小叮嚀
九、羈押面面觀
十、夜間不得訊問犯罪嫌疑人?
十一、搜索監聽需合法!被搜索時小叮嚀
十二、非法監聽、搜索,無證據能力?
十三、釣魚合法、陷害教唆非法
十四、匿名檢舉信可當證據?
十五、當事人如何閱覽、增、刪或變更筆錄?
十六、保存證據小叮嚀 刑事鑑定小叮嚀
十七、如何當三聲無奈的證人 (污點證人、拒絕證言權、證人保護)
十八、誰來告訴?告訴乃論之罪及非告訴乃論
十九、偵查不公開 微罪不舉
二十、什麼是「緩起訴」?何謂自訴?
二十一、如何面對審判程序


講師(一):
   
課程費用:
非會員:3300 元, 會員:3000 元
報名方式:
報名截止日:
2019/06/13
    報名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