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以金管銀合字第10630002852號,公告為健全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及人力資源制度,請轉知各社員社訂定聘用顧問之內部遵循事項
公告為健全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及人力資源制度,請轉知各社員社訂定聘用顧問之內部遵循事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以金管銀合字第10630002852號,公告為健全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及人力資源制度,請轉知各社員社訂定聘用顧問之內部遵循事項